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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有个叫小月的粉丝私信询问我,到底要不要净身出户。
在十年的婚姻中,放弃高薪,成为全职妈妈的她受不了愚孝冷漠的老公与尖酸刻薄的婆婆,终于决定结束这段婚姻。
可无论怎么沟通,一直觉得小月无理取闹的老公都一口咬定“绝不离婚”,除非小月带着孩子净身出户。
家庭之外的社会是残酷的,可没有温度的婚姻更是地狱。
小月不止一次地想要结束自己的生命,可看着六岁的孩子叫着妈妈,她只能独自忍受。
说实在的。
当有一天,你真的在婚姻里失望透顶了,深刻意识到,该离的婚,它终有一天会离。
那么,与其冲动自毁,不妨做一个眼光长远者。
关门的花店到处都是,可花还是要继续盛开的。
鲁迅曾深入分析过易卜生的《玩偶之家》。
他觉得摆脱男性,选择出走的娜拉只有两种结局:
堕落或者回家。
可一百多年前的民国奇女子——董竹君,却用自己的一生走出了娜拉的第三条道路。
那就是:
依靠女人自己的力量创下一片天地,成为真正的人生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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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4年4月,初春的上海依旧阴冷。
深夜两点,法租界边缘的西藏路上行人已寥寥无几。
一个穿着白色单薄衣裤的女子从一条弄堂里跑了出来,在马路边焦急地叫住一辆黄包车。
上车后她催促车夫赶紧离开,并不时地回头张望。
这个女子名叫董竹君,后来因为在上海创办锦江饭店,连任七届全国政协委员而为人熟知。
但此时她的名字叫阿媛。
这个春寒料峭的深夜,只有15岁的阿媛刚刚从妓院中逃出来,决定去找她心爱的男子远走高飞。
作为故事的主角,董竹君自小生得眉目清秀,人称“小西施”。
可乱世中穷人的美貌,若没有智慧加持,很可能只会成为反插向自己的利刃。
所幸,董竹君父母虽无文化,却不闭塞。
他们辛苦供女儿读书,董竹君也聪明伶俐,颇得赞赏。
岂料董父急病,家中一落千丈。
无奈下,只得把女儿押去当卖艺不卖身的“清倌人”。
1913年,14岁的董竹君被抵押卖入青楼顶名“杨兰春”卖唱,并拍下了她有生以来的这第一张照片。
就这样,董竹君开始了卖唱生涯。
因为生得标致可人,且歌喉清婉,董竹君很快成了青楼的红人。
但进了青楼的,又怎能摆脱得了娼妓的命运。
就在这时,董竹君遇到了改变她一生的男人──夏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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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之时是显赫的辛亥英雄,24岁便担任四川副都督兼蜀军总司令。
当时他到上海办事,为避人耳目,经常出入青楼会谈,一来二去认识了董竹君。
他见这女子气质不俗,便教其知识道理。
董竹君也深为夏之时的风度所折服。
两人渐生情愫,乃至互许终身。
跟着夏之时离开无疑是最好的选择。
可董竹君并没有立刻答应。
彼时的社会,女子地位本就低下,若夏之时花钱赎她出去,自己就像商品一样被人买走,日后更加得不到尊重。
于是,她对夏之时说:
“我自己会想办法逃出去,不用你花钱。
以后我和你做了夫妻,你一旦不高兴的时候,也许会说,‘你有什么稀奇的呀!你是我拿钱买来的!’
那我是受不了的。
所以,我现在无论如何不愿意你拿钱赎我。
大家有做夫妻的感情,彼此愿意才做夫妻,要不然多难听。”
除此之外,她还与夏之时“约法三章”:
1. 坚决不做小老婆;
2. 带她到日本求学;
3. 成家后,共同经营家庭,男主外女主内。
夏之时被眼前女子的魄力打动,一口应允。
昔日贫苦女子,青楼歌妓,一跃成为督军夫人。
在同岁人懵懵懂懂、或自甘沦落的时候,她凭过人胆识牢牢抓住了上天给她的机会,为人生打开了一片广大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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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当董竹君一点点打开自己格局的时候,夏之时却和她在思想上渐行渐远。
这个曾经意气风发的英雄,在被免去职务后,天天赌博、喝酒、抽烟,动辄大发脾气。
有次看到女儿和男生玩闹,骂其不知羞耻。
“都是你妈管教不好,不如我送你一把刀一条绳好了!”
董竹君忍不住和他吵架,夏之时红了眼,竟操起菜刀追赶妻子。
最终董竹君提出离婚,夏之时竟笑着说:
“我们来个君子协定,暂不离婚,分居五年,你要是带着女儿没在上海饿死,我手掌给你煎来吃。”
这样的婚姻不要也罢!
董竹君悲愤交加,头也不回地带着四个女儿离开夏家。
一如当年勇敢跳出妓院的火坑,她决意再度开辟属于自己的另一个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