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是我无情。在分手这件事上,我始终认为绝情比深情更好一些。要多绝便多绝,宁可对方恨自己。
恨,原就是我们该承受的惩罚,不是么?凭什么为让自己好过一些,就不断去揭对方的痂,让那疮伤始终鲜血淋漓无法愈合?
能补偿什么?一声对不起?还是一点故作深情的留恋?
一个人但凡不爱另一个人,ta所作的一切就都不能算作补偿,而是负心者对被辜负者惺惺作态的愧怍。
类似的故事,我其实曾经写过一篇(拜金实录:我的绝世好男友,对不起,你太穷了,等我做了富婆再来包养你吧!),女孩为了前程辜负了男孩,若干年后,当她终于功成名就住在望江大平层里,却开始忏悔起往昔来——留在他身边的日子,其实也挺好啊。
多虚伪啊。不是么?今天说得再遗憾又有什么用,倘或一切重来,她又当真会珍惜他吗?
不会。当然不会。我以狮子座的人格担保,即便重来一百次,她还是会毫不犹豫地抛弃他。
那么,又何必呢?又何必去惺惺作态,何必去故作弥补?为了自己作祟的道德感,为了让良心能够好受些?
一个害掉旁人半条命的人,难道连良心的折磨都不该承受吗?
不好受吗?不好受就对了。这是负心者活该承受的。
补偿?能补偿什么呢?能原地离婚吗?能抛夫弃子嫁给他吗?能清除一切痛苦重新开始吗?
既然不能,就忍受着吧。
愧疚,才是负心者的罪有应得。
是啊,我很无情。对待前任的态度,我历来无情。就当他死了吧。就当我死了吧。回忆是一条没有归途的路,过往的一切春天都不可复原,那就这样吧。
往前走,狠下心,大跨步地往前走。
若爱情注定已成错误,愿你我都没有白白受苦。
不怕受苦,就怕白白受苦。
— 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