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不服,先是提出行政复议,未果的情况下,又将交警队告上法庭,要求法院撤销交警队对自己的处罚。
男子认为:自己在车上喝酒,喝完酒就躺在车内睡觉,并没有移动车辆。交警队也没有证据证明自己移动过车辆,因而属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交警队对其做出的处罚,依法应当予以撤销。
面对男子的控诉,交警队则认为,执法记录仪中,在交警问其在什么地方喝的酒、喝的什么酒、喝了多少时,男子分别回答称“在某饭店喝的酒”、“喝的白酒”、“喝了二两”,在民警询问男子“喝酒能开车吗”“喝二两能喝成这样”时,男子并没否认,足以说明男子并不是在车上喝的酒。
此外,男子声称自己将白酒倒入矿泉水瓶中喝酒,但是交警队认为通过现场照片可以看到,矿泉水和白酒容量相同,其所说的白酒瓶基本是满的,矿泉水瓶内还有近三分之一的白酒,认为男子在车内饮用的此瓶白酒并达到醉酒状态不符合常理,也与其所说的在车内喝白酒的事实不符。
再退一步说,即便是男子真的是在车内饮酒睡觉,在醉酒状态下启动机动车并进行操作,也对公共安全已经产生了潜在的危险性,很可能因操作不当对公共安全造成损害,因为交警队对其进行处罚完全符合“醉驾入刑”的立法目的和初衷。
一审法院认为,交警队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法撤销交警队对男子的处罚。一审判决后交警队不服,也提起了上诉。但二审法院审理后,同样认为交警队证据不足,维持了原判。最后这名男子是赢了官司,但是这个过程挺波折的,所以建议大家喝完酒,最好连这车钥匙都别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