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罚铁定违法,也肯定是教育无能的表现,一般都是情绪失控的反映,背后体现的是教师缺乏教育智慧,缺少教育艺术,甚至可以说,教师的心理素质太差。所以,给予相应处分,并不为过。
在这里,有必要对“体罚”和“惩戒”做一个简单区分。2019年开始,国家出台了教育惩戒条例,给了教师惩戒权。但体罚不是惩戒,两者最根本的区别就在于,惩戒是情绪稳定的前提下,以教育为目的的教育手段,而体罚则是以发泄教师不良情绪为目的的、打着教育学生幌子的伤害学生身体和心理的非法措施。
但客观说,背后其实还有更深沉的原因,即各级对教育质量考核的异化——真正的科学的教育质量观,是“五育并举”综合发展,但事实上,由于其他几育量化性不够,各地基本上都采取以单纯的学生成绩作为“智育”的考核量化标准。
当教师面临教学质量考核的压力时,难免会为了所谓的质量,而采取相对简单粗暴的方式。
可以说,这是绝大多数体罚背后的重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