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规定: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九条规定:
“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
(一)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三)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
(四)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2016年制定实施的反家庭暴力法表明了国家禁止任何形式家庭暴力的鲜明态度,人身安全保护令是反家庭暴力法创设的重要制度,也是该法的核心内容。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在施暴者和受害者之间设立了一个“法律保护伞”、一道“隔离墙”,能够在很大程度上预防家庭暴力的发生或者再次发生。
#女子因家暴提离婚遭丈夫杀害# 如果本案件中,湖北这个女子提前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的话,那么很大程度上可以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
截至2019年12月底,全国法院共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5749 份,有效遏制了家庭暴力的发生,维护了家庭暴力受害人的相关权益。
当然,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需要申请人/被家暴人提供相关的家暴证据,这种情况下,前面所说的报警记录、伤情记录、家庭暴力告诫书、录音录像资料,都是在家庭暴力发生后保存各种能够证明施暴行为和伤害后果的证据并完整地提供给法庭,便于法院据此出具《人身安全保护令》。
制止家暴,对家暴零容忍,是国家的立法态度,执行中包括法院、公安、社区等已经形成多元化联动机制来合力防治家庭暴力。
因为家庭暴力往往发生在“家里”这一私密场所,这就要求被家庭暴力的主体,一定要在保护好自己的前提下,通过及时报警获取报警记录,及时治疗验伤取得伤情记录,敦促公安机关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予以警示并固定家暴行为,在家里设置录音录像设别以及时固定家暴证据,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通过司法制止家暴保护自己。
这五个方法,可以有效地制止家暴并维护个人权益,需要每个人共同努力,让#女子因家暴提离婚遭丈夫杀害#这类的案件能尽可能少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