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考虑“出云”级加装滑跃甲板(事实上并未预留改装空间,基本不具备改装可能)后可使F-35B的起飞距离有所缩短,F-35B的停机区面积也着实称不上宽裕。舰载机是需要同时有一定滞空数量才能形成作战能力的,单枪匹马出击在战时只能成为活靶子;同时,在一批舰载机降落后,必须有另一批舰载机升空才能保证战斗力不间断,这还是在不考虑可能有战损和维修保养的理想情况下。
可以确定,如果日本突破了供航母飞行甲板使用的隔热材料技术,那么“出云”级大致是可以满足F-35B的起飞和降落的。但能起飞能降落,并不意味着一定具有战斗力。上世纪60年代,美国曾经在“福莱斯特”级航母上进行C-130“大力神”运输机的起降试验,事实证明“福莱斯特”级的飞行甲板满足C-130的起飞和降落需求。
然而时至今日,美国的航母从不到8万吨的“福雷斯特”级发展到今天10万吨的“福特”级,也没看到C-130再次在美国航母上起降——原因很简单,带上一架C-130,航母飞行甲板也别指望同时停放其他型号的飞机了,起降作业那就更是无从谈起。如果“出云”级强行搭载几架F-35B,其情况比搭载C-130的“福莱斯特”好不到哪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