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要求退还彩礼遭拒绝
胡小姐认为她在和江先生恋爱期间,免费帮江先生公司打工,这8万块钱是她应得的劳动报酬。
而且在两人交往期间,江先生和公司里其他女孩子走得很近,在情感上亏欠她,搞得她精神抑郁,也算是对她情感补偿。
江先生不认可胡小姐的说法,公司一直运转正常,他每月都按时向胡小姐支付了劳动报酬。
公司里的工资表可以作证,在近三年的时间里,江先生通过公司和他私人的账户供向胡小姐一共支付了94万多元。
但胡小姐还是只退还了那枚钻戒,而8万块钱坚持认为是自己应得的报酬和补偿,拒绝退还,表示江先生如果觉得有异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胡小姐拒绝退还的理由是,她和江先生已经分手,那场求婚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求婚,只是江先生想挽回她。
她都没有和江先生结婚的想法,何来彩礼一说?况且两人分手后才转的款,怎么说也不是彩礼。
江先生在多次要钱无果的情况下,一纸诉状把胡小姐告上了法庭,要求其退还那8万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