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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林韦君、霍建华、许绍洋属于一个工作,如此错综复杂的关系让经纪公司都感到无奈,最终为了约束他们的行为,减少此事对公司的影响,双方签订了一份补充合同。合同条款的大致意思是:在未来五年内,林韦君和许绍洋不得分手,否则需向公司支付500万元违约金。
许绍洋和林韦君在这份合同上信誓旦旦地签了字。尽管许绍洋英俊潇洒,两人在一起也非常般配,而且他还是当时的当红男明星。按理说,林韦君应该收敛一些。然而,事实并非如此。
在2004年,林韦君又与男演员坤达传出了劈腿的绯闻,而之后她又被媒体曝出与别的男演员关系不清不楚。这些事件让她的名声受到了很大的损害,演艺事业也一落千丈。
尽管如此,林韦君并未从过去的错误中吸取教训。在2004年底,媒体曝出了她与周葆元的恋情。然而,这段感情并未持续到最后。有趣的是,在2005年与周葆元分手后,林韦君迅速地与林佑星展开了新的恋情。但他们的恋情并非一帆风顺。
2006年的夏天,有人目睹了他们在酒店门口发生激烈的争吵。激动之际,林佑星甚至动手打了林韦君。愤怒的林韦君立即前往当地警局报案。
这一事件当时引起了广泛关注,双方经纪公司都表示这是情侣间的正常争吵。尽管林韦君的好友劝她与这个家暴男分手,但她仍无法放下这段感情。
林韦君一直希望林佑星能就此事公开道歉,或许是因为林佑星早已有了分手的想法,所以至今他尚未就此向媒体发表意见,不过因为这件事,后来两个人还是分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