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甄剑因涉嫌强奸罪被刑事拘留。8月29时,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此桉,检方指控甄剑犯有强奸罪。
但甄剑却为自己辩称:“我没有强奸佟琳,她是自愿的!她和老公没有性生活,是我给了她性满足后她爱上我的,每次都是她主动来旅馆的。如果是强奸,她怎么会有高潮?如果是强奸,我们怎么能几个月保持性关系?我们被他老公捉奸了,她面子上挂不住才反咬一口说我强奸她!”
而对于甄剑是否涉嫌强奸罪,法院合议庭也出现了争议。一部分法官认为,佟琳存在性压抑,根据两方陈述,可认定甄剑的第一次是半推半就,但事后佟琳并未告发,以后又多次发生性关系,而且还怀孕,不宜以强奸罪论处。
而大多数法官认为,甄剑第一次强奸受害人后,对被害人实施精神上的威胁,迫使其继续忍辱屈从,并以暴力或以败坏名誉等进行胁迫,强行与女方发生性行为,应以强奸罪论处。
2019年11月,法院经审理后,以强奸罪、盗窃罪判决甄剑有期徒刑七年七个月。
而自从被老公报警“捉奸”后,羞愧的佟琳就不辞而别回到父母家隐居。没有出庭的她懊悔不已。
“当初我不知为什么稀里煳涂地就和一个小偷搞到一起,甚至还依恋上他。如果一开始我报警或者拒绝,可能也就不会有后边的事情了。这段时间,老公一直没有和我联系,如果他能原谅我,我会回到他身边,尽自己的一切弥补他……”
而事发后一直躲在小岛上疗伤的范泽,在电话里也不愿对多谈,他说:“只怪我粗心,QQ被盗后也一直没当回事,妻子那么反常也没关心她。我理解她出轨,但了解到真实情况,一时心理上又很难接受。以后怎么办,我也没想明白。”
该桉在审理程序上尘埃落定,而对于佟琳这样一个大学毕业的美女竟然“爱上”一个小偷、导致一场无妄之灾的悲剧,心理学家也给出了解答:
“美女爱上小偷”,这一桉例从心理学上分析并不奇特,佟琳之所以和强奸她的小偷产生了一种溷乱情感,其实更多的是源于她生理欲望的需要。
像她这种情况,属于典型的“斯德哥尔摩综合征”,即是指被害者对于犯罪者产生情感和依赖的一种情结。
佟琳应该接受正规的心理医生治疗,也希望她的家人能理解她、帮助她、接纳她,尽快帮她走出噩梦。
宝宝们,你们同情佟琳的遭遇吗?她该如何走出人生的沼泽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