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女人,喜欢上了男方,就立刻住到男方家里,俨然男方妻子。
我堂大佬昌在二十岁的时候,经亲戚介绍认识了女子红。红18岁,高高瘦瘦,肤白貌美,堂哥甚是喜欢。堂哥家底厚,长得一表人才,红也对堂哥一见钟情。
两人互见倾心,相识不久,红就住到堂哥家里。
郎情妾意,你浓我浓,好不快活。堂哥父母看在眼里,喜在心上,且家中又多了个干活的好帮手、好成员,更是喜难自禁,往往有人问红是谁,都会笑着答道:“我儿媳。”言语中透着得意,脸上堆满幸福。红听了也幸福得羞红了脸!
住了快一年,红的肚子还没有动静,昌母亲开始怀疑红究竟有没有生养,于是旁敲侧击地打探,从中了解了红患有月经不调。
从此,未来婆婆对她态度变了,说话也有嫌弃之意。堂哥对她也冷淡了,爱理不理。但红只能可怜巴巴地小心奕奕地在这家生活。
再过了两个月,红的肚子还没动静,堂哥母亲动怒了,说:“如不是亲戚介绍的,早就赶走红了!”所以,红只好到处求医,好在,在医了几个月后,怀上了,这时,她已经在男方家住了两年了!怀孕后堂哥才急忙忙和红领证,但没摆洒,也没有任何结婚庆祝。等到儿子满月了,才大摆宴席庆祝添丁!
现在堂嫂忆起往昔,充满悔恨,说自己最后悔的是没能风风光光地嫁,甚至连婚礼也没有,说自己活得太廉价了,人生可以重来的话,绝不会在婚前就住到男方家去,自动送上门的都不值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