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意外观点(ID:yiwaiguandian) 作者:小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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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说:
“欲望犹如炭火,必须使它冷却,否则,那烈火会把心灵烧焦。”
食色xìng也,每个人都有欲望,这本是人之常情。
但欲望是有底线的,一旦触碰了这条底线,就有可能给人生埋下灾难的伏笔。
正如今天文中的两名男子,因欲火焚身不加节制,结果悲催了……
26岁的小伙林某一直没有女友,自从认识了失足女王某后更加没有找女友的想法。
有一天林某为了解决生理需求,就准备去找王某,结果当天王某有事没在家中。
于是,林某敲了王某邻居家蔡某的门,希望蔡某可以联系上王某。
蔡某本以为有什么着急的事情,便帮忙联系王某,但电话也没有打通。
这时,“饥不择食”的林某提出,由蔡某与他发生关系,被蔡某直接拒绝。
而此时的林某,早已因欲望焚烧失去理智,强行将蔡某拉上车,然后驾车行至偏僻路段,对蔡某实施了侵犯。
事后,林某给了蔡某1000元作为补偿,蔡某也不想闹出事来,最终选择了妥协。
但是,在将蔡某送回去的路上,林某忍不住又侵犯了蔡某一次。
被连续侵犯两次的蔡某,内心又怒又怕,一路隐忍着到某饭店门口时,趁其不备给同事发了定位和求助信息。
同事很快赶来,将林某控制并移交相关部门。
随后,林某因涉嫌强jiān罪被提起诉讼。
对此,林某感到非常郁闷,为自己辩解称:
“我是piáo娼,不是强jiān”!
在林某看来,事后已经转给蔡某1000元,不该以强jiān罪论处。然而,事实并非如此。
在蔡某明确拒绝的情况下,林某却依旧“霸王硬上弓”,其行为已经构成事实强jiān。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关系的,按强jiān罪论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