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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精彩推荐:多次变换姿势,女方没反抗,持续时间长,还算强.奸吗?
“没有爱的性是苟且,没有性的爱是残缺。”
在两性关系和婚姻中,爱和性是分不开。
因为两者的紧密相连,也诞生了不少啼笑皆非的事情。
妻子因欲求不满把丈夫告上法庭。
妻子:“一周我要2-3次。”丈夫:“你想都不要想”。
真实情况如何?难道真是妻子欲望过强,逼得丈夫无路可走?
故事,发生在一对新婚燕尔的小家庭之中。
妻子27岁,丈夫31岁。
两人正值壮年,在朋友的介绍下相识,4个月后,在最好的年纪步入了婚姻。
正常来说新婚不久,两人应该甜甜蜜蜜。
但没想到,还没结婚多久,两人就产生了不可调和的矛盾。
妻子陈某的性格比较直,在她的认知里,正常夫妻一周有2-3次房事,这才是正常频率。
丈夫认为这是妻子的欲望和要求都太过了。
起初妻子怀疑自己的丈夫是不是身体出现问题了,想跟他去医院检查。
但丈夫却执意不肯,并说自己的身体没有问题。
而丈夫只觉得自己是个正常的男人......
因此两人经常争吵,而妻子嗓门大了一些,这落在丈夫眼里就是妻子在半夜大吵大闹,吵得街坊邻居人尽皆知。
妻子是个急性子,丈夫却是个闷子。
久而久之,丈夫对她的态度越来越差,回家的时候还对她不理不睬,晚上睡觉的时候还在床上用木板将妻子隔开,碰都不让她碰。
新婚的床上,竟然隔着一个木板,这任谁也受不了。
在妻子陈某看来,夫妻之间没有隔夜仇,有些问题可以坐下来聊清楚。
但是她的妥协并没有得到高某的回应,反而遭到了他的冷暴力。
妻子和丈夫的矛盾不断升级,最后丈夫一纸诉状,将妻子告上法庭,要求离婚。
毁掉一段婚姻的,从来都不是“无性”,而是“无爱”。
其实不是婚姻出现了问题,而是婚姻里的人心飘的太远,忘记了婚姻最初的样子,忘记了身边这个人曾是你的最爱。
同样的,在北京就有这样一名男子,与妻子结婚之后拒绝同房,妻子一度想不开曾自杀,最终被撤销婚姻,赔偿女方精神抚慰金5万元。
张女士和王先生是经人介绍认识的,在相处之后,双方最终确立关系,并携手走进婚姻殿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