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案件中,因为没有更好的证据证明周某违背了女同事的个人意志,当发生性关系之后,她也并没有尽快报警。
还要全面地审查男女双方的实际关系如何,在过程中双方又是如何发生性关系的等等。
不然有一天情侣或者是夫妻之间吵架了闹矛盾了,又或者因为某些事情产生了巨大的分歧——
你不满足我答应我,我就拿着“强奸罪”告发你,这也是不公平的。
那么,如果女性自愿与男性发生关系,事后反告他强奸怎么办?
这不是小概率事件,检察院办的强奸案,有相当一部分都是这种。
男性可能一不小心就卷入“侵犯”的犯罪之中,女性也将自己处于在“诬告”的边缘。
一个漂亮女生盗窃被抓,自愿“肉偿”老板,发生关系后却反告老板强奸。
最近两个月以来,他发现六只化妆品不翼而飞,总价值约有600多元。
有一位年轻貌美的女生总是随手拿起两支护肤品并快速装入内衣中,
然后装作选择其他商品的样子,一边看一边向超市门口走去。
后来,当这位女生再次走到超市门口时,刘某出手抓住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