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着发.生.关.系,是自愿还是侵.犯?_英语课代表穿裙子跟我做

2022-10-09 16:31

 

来源:意外观点(ID:yiwaiguandian) 作者:小点

昨日精彩推荐:"蛇蝎美女"轮番上阵,爆抽女生耳光4分钟:孩子 “软柿子”,多半是被父母“捏”的

某乎上有两个令人好奇的问题:

 

“站着发生关系,意味着是自愿的吗?”

 

“醉酒状态下发生关系=自愿?”

强迫和自愿的认定,在司法实践当中是非常困难的一件事情,裁判者往往需要根据各种主客观情况。

 

今天小点就和大家分享两个案例,来解答上面的相关问题。

 

 

男子张某和女子刘某在酒吧的一次聚会上认识。

 

 

两人连续见面三天,喝了三次酒,第三天的晚上,张某去了刘某住的公寓,在公寓的厨房里,他们站着发生了关系。

 

就在这时,刘某的合租室友突然回来,撞见了这一幕;而刘某马上哭泣着向室友求助,说张某侵犯自己,就这样,张某被抓了。

 

在开庭审理时,张某说两人是自愿发生关系的。

 

他辩驳道:

 

“我们站着发生关系,怎么可能是侵犯呢,是女生自愿的!”

 

而刘某则认为是侵犯,说当时自己不愿意,遭到了胁迫。她表示自己身材矮小,而张某身材高大,自己根本就反抗不了。

 

那么,到底是自愿还是侵犯呢?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只要是男生采取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强行手段和女生发生关系,就是侵犯,而不管两人采取了什么体位。

 

 

 

但是,根据生活常理来看,如果确实不是女生自愿,站立发生关系肯定是不太可能的。

 

所以,在这个案件当中,裁判者认为男生说的话有道理。

 

因为从事发当时的两个人的体位,xìng关系发生的地点是在女生的家里公寓的厨房等各种情况来看,站着发生关系,没有证据表明男生使用了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也没有证据表明女生不自愿。女子如果遭受强迫时完全可以大声呼救。

 

 

最终,法院判定证据不足,应当宣告无罪。

 

这个案件看起来很荒唐,其实也非常典型。

 

男性可能一不小心就卷入“侵犯”的犯罪之中,女性将自己处于在“诬告”的边缘。

 

在都市之中,有不少的寂寞男女,因一时的邪念,就可能会给自己带来无尽的麻烦。

 

 

邹某与女子曾某系公司同事关系。

 

今年5月15日19时许,二人与公司其他同事一同参加了单位组织的聚餐活动,两人均有饮酒。

 

当晚22时许,聚餐结束后,二人一同乘坐网约车离开,到达曾某住处附近时,因曾某醉酒状态逐渐加深,无法正常行走,邹某见机便有与其发生关系的想法,遂用手夹着曾某来到一宾馆306房,然后与其发生了关系。

 

曾某清醒后报案,案发后,邹某认为二人系自愿发生关系,不构成犯罪。

 

 

 

醉酒状态下发生关系,是否就不构成犯罪,是自愿还是侵犯?

 

答案是否定的,非自愿,构成强jiān罪。

 

法院认为,本案现有证据足以证实被告人邹某趁被害人曾某酒醉失去意识之际,在未取得被害人xìng同意的情形下与被害人发生关系,其行为应当构成强jiān罪。

 

 

很多人并不清楚什么样的情况可以被定义为xìng侵,还有不少人觉得一方如果没有奋力反抗,那就是半推半就,算不上被侵犯。

 

但实际上,没有征得明确的同意而发生的xìng行为,就是xìng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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