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早有网友猜到会是熟人作案,但这般动机和行为还是令人发指。
曾经的夫妻,如今竟成为犯罪者和被害人,而犯罪理由还是“感情”。
像拖麻袋一样拖拽前妻和女儿,毫不顾惜昔日感情的强奸犯,还大言不惭地要求“复婚”?
难道他以为,前妻不爱她,就活该被他性侵了吗?
打着爱的旗号伤害所爱之人,再没有比这更恶心的了。
目前男子已被刑事拘留,具体如何判决还需等待进一步审理。
有律师分析,男子最长或将面临13年的刑期。
光明日报也对此发布时评,表示“曾经的夫妻关系”不应影响追责。
犯罪者虽已捉拿归案,后续的讨论热度却久久未散。
因为这些年来,以“情感纠纷”为名的恶性犯罪,实在是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