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女士 32岁
谈好去签字离婚的前一天晚上,我的老公仍是一副高高在上的姿态,对于财产的分割真是寸步不让,就连孩子的抚养权也不肯让给我。离这个婚,我一点便宜都讨不到,为这个家付出十来年的辛苦这个男人是半点都看不到,对我没有半点仁义。
老公在进入民政局大门之前一天晚上,还向我提出了一个非常无理的要求:“你要我对你好一点也行,财产留给你多一点,也准你多来看望儿子。不过在明天办离婚前,今晚你必须得陪我再睡一个晚上,在让我爽一次。”
我没想到这样的要求他都能说得出口,我以前深爱的这个男人现在已经变得面目全非了,简直可以用无耻来形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