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身上没有一点可以与男友相比,但总有本事让我所有的烦恼都烟消云散,又非常非常任劳任怨。
我对他几近虐待:用高跟鞋踩的他半个月跛着脚走路,在他手臂上留下大大小小的伤口,甚至用牙签扎到他的胳膊里,更不用说从每天见面开始的踢踢打打了。
而三年来他却依然每天早上六点钟起床给我买早餐,依然刮风下雨时来公司接我下班,依然每天任我打打骂骂呼来喝去,依然在我醉酒时把我送回一个人住的家里转身就走,依然在寒风凛凛的大街上等我两三个小时……
当我以为这都不过是他想达到目的的表演时,他却依然在我与男友吵架时劝我好好珍惜好好相爱。我惊诧,泪眼婆娑地问他为什么,他沉默了许久,吐出几个字:我不希望你不开心,而我,无所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