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52元红包女友嫌少
分手后男子起诉还钱
30多岁的刘先生是四川攀枝花人。2021年底,经朋友介绍,离异的刘先生认识了同是离异的周女士,随着感情渐入,两人确定了恋爱关系。刘先生奔着以结婚为目的与周女士交往,为表达爱意,刘先生还给周女士发了几千元的微信红包。
“她给我说她自己买了一套房子,就让我出钱置办了家具。”在恋爱的4个月内,刘先生在新房添置家具、购买衣服、发红包等方面,转款共计6万余元。去年春节后,两人发生矛盾,周女士将刘先生微信拉黑。
去年2月14日,周女士将刘先生从微信黑名单中拉出,要求他给自己发红包。刘先生发了一个52元的红包,周女士嫌弃他发的金额太少,还晒出其他人送她的礼物。此时,刘先生觉得感情被欺骗,两人分道扬镳。
分手后,刘先生要求周女士还钱,因此还闹到了派出所,双方调解未果。经法院审理,酌情认定3.7万余元为超出日常交往的赠与,而其他微信红包、购买衣服等支出,法院认定属刘先生为博取好感或增进感情的一般性赠与或共同消费支出,不应予以返还。
一审法院判决,周女士返还刘先生3万元。对此,周女士不服。近日,经二审法院调解,周女士自愿支付刘先生1.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