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个说法】
1、什么情况下彩礼应该返还?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规定,下列情况女方应该将彩礼返还给男方:(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2、本案不属于上述三种情形,法院为什么判决返还彩礼?
虽然法律规定了返还彩礼的具体情形,但是在司法实践中,还有一种情况法院也会判决返还彩礼,就是结婚时间短,这个一般以两年为限,超过两年的判决不返还彩礼,在两年以内的,按一定比例返还彩礼。本案的男女双方才结婚两个月,所以法院判决返还大部分彩礼。
法院之所以有这种观点,主要是因为现在彩礼金额很高,在结婚时给了很多彩礼,但是没过多长时间就离婚了,对男方不是太公平。
3、被列入失信后,对女子有什么影响?
被拉入失信人名单后,法院会将失信人信息通报给相关单位,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如果该女子有财产拒不配合法院执行的,还可能涉及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可对女子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小编有话说
婚姻当中的男女,如果感情淡了,就好聚好散,没有必要互相伤害。做人留一线,日后好见面,既然法院都判了,女方更没有久拖不还彩礼的理由。
今天拒付前任的彩礼,明天还会拒付后任的礼钱,试问以后还有哪个大脑正常的男人去冒这个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