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彩票中2.19亿元 隐瞒妻子行吗?
照常理,中奖后的第一时间是将这个好消息分享给家人,可是这位李先生领奖后却说,“没有告诉老婆和小孩,怕他们太膨胀了,以后不工作、不努力了。”李先生的出发点是好的,不告诉孩子可以理解,但是为何也不告诉和自己最亲密的妻子呢?他的这一行为是否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呢?
本案的法律问题,李先生中奖的2.19亿元是否归李先生独自一人所有呢?是否侵犯了妻子的合法权利呢?
释案说法
一、李先生中奖的2.19亿元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李先生和其妻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以上这些就包括中大奖的偶然所得,这是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不仅仅是李先生一人的财产。
二、李先生不将中奖信息告诉妻子,违背了忠诚的婚姻义务,侵犯了妻子的知情权
夫妻财产知情权就是指在婚姻存续期间,妇女有权了解配偶财产状况和经营状况,从而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作为李先生的妻子,有权知晓丈夫的财产状况,包括积极财产和消极财产,夫妻之间应当互相尊重,互相忠诚,李先生刻意隐瞒中奖这一事实,侵犯了妻子作为民事主体的合法知情权。
妻子在知道这一情况后,可以选择由丈夫处置,但是丈夫不能剥夺妻子的民事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条规定,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妻子是民事主体的一方,如果李先生恶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夫妻共同财产损失的,妻子还可以要求李先生承担赔偿义务。
李先生在中奖后,虽然没有告诉家里人,但是他捐出500万用于慈善,为李先生的行为点赞,也希望李先生能及时的告诉妻子自己的中奖情况,夫妻双方有商有量的合理处置这笔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