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丑陋”的代价
让人无法承受
四川宜宾市筠连县的幸某某,是该县某小学的任课老师。
2008年,该小学多位家长反映,幸某某有猥亵学生的行为。随后,幸某某被带走接受调查。
经警方证实,幸某某不仅犯有猥亵儿童罪,他还猥亵过成年妇女。因此,他最终被判刑8年。
幸某某在服刑期间,曾因“积极改造”先后获三次减刑。
社会也对其非常宽容,给了他向好而生的机会。
据了解,幸某某出狱后,从宜宾转到贵州省惠水县,继续从事教育工作。
按理说,幸某某接受过法律的惩罚,本该吸取以前教训,从此洗心革面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