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记
女子尾号6666车牌丢失,除了看着“惊艳”点,真不知道靓号还有什么好处。可社会上总有人将“靓号”看得很重,不仅舍得用高价来换取靓号,甚至于不惜干违法、犯罪的勾当!
就像本案,在车牌的所有人已经登记成杨女士,这种情况下竟然还有人拿走杨女士的车牌,真是令人唏嘘!
要知道,虽然车牌价值不高,但是这种行为仍属于盗窃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的规定,依法应当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而如果将盗窃的车牌挂在自己车上使用,这种套牌行为还触犯了交通法规。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6条的规定,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