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荣枝一审被判死刑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劳荣枝伙同他人故意非法剥夺被害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抢劫被害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被害人,其行为已构成绑架罪。
劳荣枝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劳荣枝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常州绑架的事实,系坦白。劳荣枝故意杀人致五人死亡;抢劫致一人死亡,抢劫数额巨大,并具有入户抢劫情节;绑架致一人死亡,勒索赎金7万余元,犯罪情节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残忍,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极大,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虽有坦白情节,但不足以从轻处罚。劳荣枝犯数罪,应依法予以并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劳荣枝当庭表示上诉。
被告人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及部分群众旁听了宣判。
南都此前报道,被害人之一、合肥木匠陆中明的妻子朱女士,在丈夫遇害后独自将三个年幼的孩子拉扯大,目前家境仍较艰难。朱女士委托的代理律师刘静洁告诉记者,其委托人不接受案件调解,此前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合计13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