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开展审讯
综合侦查发现的犯罪事实和相关证据,专案组决定在7月23日1时,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许某某刑事传唤。考虑到犯罪嫌疑人,事发后配合家属报案、接受媒体采访等情形,省、市两级公安机关组织刑侦专家多次召开案情分析会,提前针对许某某制定了周密的审讯策略和方案,经审讯,突破了嫌疑人口供。2020年7月23日10时,许某某初步交代,其因家庭生活矛盾对来某某产生不满,于2020年7月5日凌晨,在家中趁来某某熟睡之际将其杀害,分尸后分散抛弃。
犯罪嫌疑人许某某于2020年7月23日晚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杭州警方承诺,将继续全力办好案件,依法打击和防范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刑事犯罪,保障我市社会治安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关于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
犯罪嫌疑人许某某,男,55岁,杭州户籍。案发前系杭州某公司驾驶员。该人自1987年开始先后在省内外多地从事鱼粉和养殖生意,2018年到杭州工作。
被害人来某某,是许某某妻子,51岁,杭州户籍,系杭州某公司保洁员。
夫妻二人2008年再婚,案发前共同居住在杭州市江干区。
关于案件办理的有关情况
被害人来某某于2020年7月4日17:04回家后失踪,7月6日晚19时,犯罪嫌疑人许某某先后联系来某某的姐姐等人,询问来某某的去向。20时许,该许与来某某的大女儿一起到江干区公安分局四季青派出所要求警方协助查找来某某下落。四季青派出所民警当晚反复查找未果。
后经警方连续数天搜寻,发现来某某存在被害可能,警方随即成立专案组,按照失踪人员疑似命案工作机制全面开展调查。
专案组依托江干智安小区信息资源和基层基础走访排查,排除来某某自行出走的可能,将案发范围框定在来某某所住单元楼。
专案组通过智慧警务分析分析,发现许某某存在作案嫌疑。专案组坚持证据导向,公秘结合,连续多日调查取证,在获得许某某相关犯罪证据后,江干区公安分局于7月23日对犯罪嫌疑人许某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