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峰医院院长王某玲等12人被刑拘
北京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总队总队长孙海涛通报称,2023年4月18日,长峰医院火灾事故发生后,北京市公安局会同消防等相关部门,连夜开展调查访问、勘查检验等工作。
经查,北京长峰医院院长王某玲(女,44岁)、副院长汪某(女,37岁)、总务科主任王某阳(男,50岁),施工公司负责人王某峰(男,47岁)、现场施工人员程某君(男,33岁)等12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目前上述人员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下一步,公安机关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深入侦查调查、完善固定证据,依法打击处理。
北京消防:事故救援过程中共疏散转移142人
通报会上,北京市消防总队副总队长赵洋通报了此次火灾的救援过程:
2023年4月18日12时57分,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位于丰台区靛厂路291号的长峰医院发生火灾。接警后,指挥中心立即调派总队、支队两级全勤指挥部、9个消防救援站、30 部消防车到场处置。
消防救援力量到达现场后,迅速开展人员搜救和火灾扑救。灭火救援行动中,消防救援人员利用云梯、拉梯、连廊和建筑室外平台,在建筑外部搭设多条临时救生通道,同时利用建筑内部疏散楼梯,深入火场,内外结合,快速组织对各楼层各房间开展人员疏散,配合医护人员对危重病人转移疏散。
13时33分明火被扑灭,15时30分现场搜救行动结束,共疏散转移患者、医护人员及家属14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