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至9日,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会东县市场监管局食品监管股、综合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也开展了对槟榔及槟榔制品专项整治,要求商家下架在售槟榔及槟榔制品。
9月13日,四川省南充市南部县建兴镇发布通知称,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槟榔制品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市监食生函[2021]1582号)、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加强槟榔制品销售监管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即日起,各食品经营者要及时下架,并不得销售食品包装和标签标识的槟榔及槟榔制品。
9月16日,成都市新津区市场监管局微信公号消息提到,为进一步加强槟榔制品销售监管,近日,花桥所开展槟榔制品专项清查行动。此次行动,将校园周边、超市、便利店、小型商场等作为重点检查区域,深入排查违规销售槟榔行为,同时利用线上外卖平台检索违规销售槟榔商家,再进行线下检查,做到精准打击。目前共检查便利店、超市等食品经营单位10家,发现有6家食品经营户销售槟榔的情况,已责令其立即下架。
9月19日,四川省南充市营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称,各经营户不得销售食品包装和标签标识的槟榔及槟榔制品;对食品经营场所销售槟榔及槟榔制品的,立即联系食品经营单位下架,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查处。
据红星新闻报道,9月15日,义乌有商家接到通知,要求槟榔全部下架,永久禁止其作为食品销售,否则将面临处罚。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确认上述通知属实,并表示,近期上级有关部门要求,“浙江省内的食品经营者不得销售食品包装和标签标识的槟榔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