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到底该不该取消?
商品房预售无疑能极大缓解开发商的资金链,其实预售制本身没有错,错误在于预售的资金存在被挪用的情况,如果开发商每个楼盘的预售资金都能严格按照规定用于归还该楼盘贷款及商品房建设,那么根本不会出现烂尾的情况,毕竟国内的商品房的售价远高于其成本,所以商品房并非不可以预售,关键在于预售的资金的监管。
就目前整个市场而言,小编认为可以分情况采取不同的应对措施:
一是空置率/去化周期较长的城市:
如果一个城市商品房的空置率较高或者该城市现有商品房的去化周期较长,比如五年或十年以上的,那么显然这个城市的商品房已经过剩,存在供大于求的情况,对于这类城市,可以尝试取消商品房预售机制,直接以现房销售,此时并不会对房价产生太大的影响,反而可以保证购房者的权益。
二是商品房供不应求的城市:
对于一些大城市,由于土地出让的限制,商品房供应量有限,市场存在供不应求的情况,考虑到大城市地价较高,且各类成本较高,现房销售对开发商的资金压力较大,因此在供不应求的大城市可以考虑保留商品房预售,但相比没有ZF兜底的民营企业而言,商品房预售可以仅针对部门央企或者省属大型房地产开发公司,这些企业一方面综合实力较强,另一方面企业有ZF兜底,即使真的资金链出现问题,有财政支持,不至于最终出现烂尾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