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假成本全由企业负担不现实
“三孩”来了,不断走低的人口出生率似乎在告诉我们一个道理——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必须有平衡各方利益的方案,也只有这样的方案才能行得通、通得久。
首先,生育假带来的成本问题必须正视,这部分成本全由企业负担显然是不现实的。政策“请客”企业“买单”,不仅不能提高企业鼓励生育的积极性,而且还会造成企业在用工、招聘时有意回避育龄女性的现实。其次,生育假对职场女性的影响也应正视。浙江新政中明确提出,休生育假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计算工龄。但生育者在休假期间的活由谁来干,休完假之后其岗位还在不在,这都是问题。此外,休了一年半载之后,晋级涨工资是否能通过相应的考核,这一系列问题都是需要斟酌的细节。
再次,生育假终有休完的一天,其后阶段仍然有幼儿的看护问题。目前,在我国,0至3岁的托幼服务主要由家庭自行承担,社会化、市场化的托育还存在较大的空白。然而,最近一项发表在《社会》杂志上的论文揭示,具有“去家庭化”性质的托幼服务对欧洲家庭生育决策存在显着的正向影响,相反,具有“家庭化”性质的现金补贴并未产生预期的作用。显然,政府加大对托幼服务的财政投入,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托幼服务共建模式,是解决这一问题更好的切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