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划重点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2021年重点要做这些事:
1. 设立衔接过渡期。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对摆脱贫困的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做到扶上马送一程。
2. 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及时发现、及时帮扶,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
3. 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扛起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实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
4. 打好种业翻身仗。尊重科学、严格监管,有序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
5. 坚决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采取“长牙齿”的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6. 保留乡村特色风貌,不搞大拆大建。
7. 乡村建设是为农民而建,要因地制宜、稳扎稳打,不刮风搞运动。
8. 严格规范村庄撤并,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迫农民上楼,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
9. 促进农村居民耐用消费品更新换代。
10. 推动便利化、精细化、品质化发展,满足农村居民消费升级需要,吸引城市居民下乡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