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DP的核算方法
(1)支出法核算
国内生产总值=消费+投资+政府购买+净出口
即:GDP = C + I + G + (X - M)
对于支出法核算的GDP,可以这么理解,即一定时期内一国范围中生产出来的所有最终产品和劳务无外乎他们最终就只有几个走向:被本国居民消费、被企业消费、被政府购买、被外国人购买,或者未卖出存放于仓库中,当然也存在被意外损耗掉的部分,这便是支付法核算的逻辑。
对于支出法核算,国家统计局网站有比较详细的统计资料可以供大家学习参考,后面我们也会简单分析一下。
(2)收入法核算
国内生产总值=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
收入法是站在GDP作为最终财富是如何在劳动者、资本所有者和国家之间进行分配的,它是从收入角度来衡量GDP的构成。收入法核算的GDP可以看出财富分配变化的趋势,只是目前国家统计局网站上并没有这部分的数据统计,我们很难得到什么结论。
(3)生产法核算
生产法核算是从GDP的原理出发,从国民经济各个部门在核算期内生产的总产品价值中,扣除生产过程中投入的中间产品价值,得到增加值,即:
国内生产总值=总产出-中间投入
此部分国家统计网站上提供了部分数据可用作分析和参考,有兴趣的同学可以进去研究一下。
除此以外,GDP还可以按照产业的口径进行分析,分析三次行业在GDP中的比重,以及他们对GDP增长的共享。以第二产业为例,国家统计局经常发布工业增加值相关数据,就是对第二产业发展情况的描述,但它也只是对国家部分经济的描述,并不能全面反映国家的经济变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