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改革方案最新消息 两会有什么新动向?免征额起征点有上调空间(5)

2017-03-16 16:17
 
税率可适当下调
 
税率是衡量税负轻重的重要标准,在此轮个税改革中,降低税率的呼声也很强烈。
 
刚履新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的黄奇帆就建议将个人所得税中工薪所得最高税率从45%降低至25%,以此作为推进个人所得税综合与分类相结合改革的突破口。
 
黄奇帆举例称,与周边相比,中国香港相应最高税率只有15%,新加坡为22%;跟发展中国家比,俄罗斯只有13%,巴西为27.5%;跟发达国家比,加拿大为33%,美国为39.6%,与很多国家相比,我国当前最高45%的税率都属于略高水平。
 
然而,高税率并没有带来相应的高税收,2016年,我国个人所得税占总税收的7.7%,远低于发达国家30%和发展中国家15%左右的水平。黄奇帆直言,这除了与税收模式有关,高税率导致我国高收入群体避税动机强、方式多也是原因之一。比如,现在一些高收入人群会采取“工作在大陆、工资在海外”或者“钱在企业、不拿工资”等方式避税。 东方前沿网
 
将个税最高边际税率降低至25%,将有助于社会各阶层对缴纳个税的认同度。黄奇帆认为,降低税率“不会增加社会成本,不会损及个体利益,且阻力小、易操作”。
 
在施正文看来,降低税率还有助于减少我国的税率档次。目前我国实行的是7级超额累进税率,但前几个税级对应的所得额与税级间距太小,比如,应纳所得税额超过1500元至4500元部分适用10%税率,超过4500元至9000元则适用20%税率,很容易使中低收入者被划入到较高的税级中;而最后两级税率偏高,不但会加剧避税行为的发生,也不利于吸引国际高端人才和留住本国优秀人才。
 
施正文建议,通过降低税率,可将我国累进税率从7级调整为5级,较少的税率档次也能够降低税收征管的复杂程度与征管成本,提高税收征管效率。
 
考虑到税收要体现“量能纳税、多得多缴税”的原则以及强化个税在调节收入分配差距方面的功能,施正文建议,个税工薪所得最高税率可调整为30%。 东方前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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