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女被性侵事件 台湾一传播小姐跟客人开房 因价格谈不拢报警称被性侵(2)

2017-06-13 13:53

▲(图/示意图)
 
传播妹事后越想越不甘心,回到东区酒店后前往验伤报警,当时李男被起诉,并表示,当天和传播妹是「约定好性交易」,但完事之后,传播妹却另外又索讨15000元的费用,因为他拒绝,传播妹扬言要报警,双方才发生拉扯。
 
尔后法官传唤酒店干部「丹尼姐」作证,丹尼姐表示,当天传播妹以1万多元被李男包下到早上7点,两人相处想当愉快,还手牵手去搭计程车,后来虽酒店妹有说自己被打,并拿出受伤的地方证明,却没有提到被性侵。事后李男也有打给丹尼姐抱怨说:「你们家小姐怎么这样,要15000元还说要报警。」
 
法官讯后认为,如果传播妹如果真的不想发生性行为,早在搭计程车时就可以拒绝,且事后并没有向汽车旅馆人员求助,且也仅跟丹尼姐说是被打,没有被性侵,不合情理且证据不足,因此判男方无罪。

本文来自东方前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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