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结果:涉事教师调离学生管理岗位
校方称,根据《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校字(2010)40号文第十六条之规定,经学校会议研究,将涉事教师熊某调离学生管理岗位,扣除本学期班主任津贴。
此外,对熊某进行诫勉谈话,责令其在所在院部作出深刻检查。给予全校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同时扣发三个月绩效。
校方强调,中专部及相关管理部门要深刻反思,加强管理。同时全校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强化师德师风建设,此类事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学校将进一步严格管理,畅通诉求渠道,及时发现和处理教育教学管理中出现的问题,诚恳欢迎广大媒体和社会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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