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继欢的强盗人生
被香港媒体称为“贼王”、绰号“大贼”的叶继欢,17岁时从大陆偷渡来港,1984年叶接连打劫尖沙嘴景福金行及中环置地迪生表行,同年警方派员乔装买家接赃,成功将叶拘捕,叶被判处到赤柱监狱囚16年。但于1989年8月4日,叶在服刑期间讹称“腹痛”,在被押往玛丽医院检查期间成功越狱。
叶继欢逃狱后匿藏两年,直至1991年再度现身,两年内打劫观塘及旺角共7间金行,被警方列为“头号通缉犯”,悬红100万元(港元,下同)通拿他归案。而于1993年1月,叶继欢与两名同党,闯入位于旺角弥敦道谢瑞麟珠宝金行打劫,劫走300万元金饰,并在弥敦道与警方驳火,被市民用摄录机拍下叶与同党于街头手持AK-47的场面。 东方前沿网
至1996年“贼王”终落网,叶与两同党携大批枪械与炸药潜逃回港时,西环登岸与巡警爆发枪战,叶下身中枪从此半身不遂。1997年叶被判监41年3个月,1999年上诉庭改判36年零3个月。自此叶一直被囚于香港重度设防的赤柱监狱,2003年于狱中结婚。近年叶继欢身体状况欠佳,多次进出医院。今年2月19日叶亦曾因身体不适到玛丽医院急症室求诊,沿途大批持枪武装警员戒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