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屋继承过户手续简介
房屋继承过户的办理是一个很严谨的程序,彭某伪造死亡证明和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的行为,是违法的,本不应办理成功。公安机关和房屋管理部门对此也有一定的审查义务和责任。那么,除了死亡证明和放弃继承权的声明书等手续外,房屋继承过户办理还需要什么其他手续和程序呢?
房产继承是指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把被继承人所遗的房产转归继承人的行为。办理房屋继承过户,步骤如下:
(一)继承人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继承人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本文来自东方前沿网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四)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东方前沿网
遗产继承是一个比较复杂的过程,很多时候,往往因为没有准备好充分的资料导致无法办理继承。特别是在房产继承这一事件上,为了保证您能够顺利继承,建议您在办理继承手续前先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