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管局通过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一批违法广告典型案例,其中第一例为“李某发布违法广告案”。据了解,“李某发布违法广告案”中李某即为知名脱口秀演员李诞。李诞因发布违法广告被没收违法所得225573.77元、罚款651147.54元,共计876721.31元的行政处罚。
这一消息迅速传开,也给明星随意代言再度敲响警钟,不是只要收钱就可以代言任何产品,玩梗必须有边界。李诞代言女性内衣广告哪里违规了呢?下面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李诞代言女性内衣广告违规
事件起因还要从2月24日说起,当时李诞代言某女性品牌内衣,并发布了内容我的职场救身衣“一个让女性轻松躺赢职场的装备”,还表示“我说没有我带不了的货,你就说信不信吧”。
当事人上述广告发布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七)项规定,构成了发布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违法广告的行为;同时,当事人的代言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构成了广告代言人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作推荐、证明的行为。
综上,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6月作出行政处罚:一是没收违法所得225573.77元;二是罚款651147.5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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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上述广告发布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七)项规定,构成了发布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违法广告的行为;同时,当事人的代言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构成了广告代言人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作推荐、证明的行为。
综上,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6月作出行政处罚:一是没收违法所得225573.77元;二是罚款651147.5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