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欢侮辱母案最新进展 于欢故意伤害案二审开庭 于欢陈述上诉理由

2017-05-27 13:32



前沿信息港 2016年4月14日,山东冠县源大工贸有限公司负责人苏银霞及其子于欢被众多催债人限制人身自由同时受到侮辱,于欢用水果刀将杜志浩等四名催债人员捅伤。其中,杜志浩因失血性休克死亡,另两人重伤,一人轻伤。
 
2017年2月17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
 
宣判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杜洪章、许喜灵、李新新等人和被告人于欢不服一审判决,分别提出上诉。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3月24日受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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