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枪穿喉一枪爆头,其中一枪居然射穿两人?
这起著名的刺杀事件发生在约翰·肯尼迪就职总统后的两年十个月零两天。
这时距离下一次总统选举只剩一年时间,肯尼迪的支持率正在下降。为了争取得克萨斯州的选票,也为了解决民主党的内部争端,肯尼迪决定亲自前往。
由于德州之行是为1964年的总统大选作准备,所以肯尼迪的幕僚在设计路线时,要让肯尼迪有机会见到尽量多的群众。
于是,肯尼迪的游行路线选择了市中心最热闹的商业地段,且一经决定就立刻公开以吸引人气。
所以,当地民众在几天前就知道了肯尼迪的出行路线。
出于同一个目的,肯尼迪选择了敞篷车,且否决了安全人员站立在车后排档的保安安排。
1963年11月22日临近午时,肯尼迪的“空军一号”在达拉斯的机场降落。之后,肯尼迪与第一夫人杰奎琳登上了林肯敞篷轿车。
总统夫妇坐在汽车后座,康纳利州长夫妇坐在中座。
一行车队在上午11点55分驶离机场,开往达拉斯市区。
12点25分,车子驶入了德利广场,由于这里有一个120度角的急转弯处,所以车速必须到10公里/小时以内的速度。
12点29分,第一声枪声响起,康纳利州长回头张望,想知道是怎么回事。
第二声枪声很快又响起,这时肯尼迪伸起手臂,握住了自己的喉咙。前座的州长也倒向了妻子的手臂中,他惊呼:“天哪!他们要把我们全部都杀死!”
据后来的调查显示:这颗子弹从肯尼迪背部右上方射入,由他的喉部出来,然后射中前座康纳利州长的背部,由右胸侧出来后,又穿过他的右手,再穿入他的左大腿。由于太过于神奇,许多人将这颗子弹称为“魔术子弹”。
肯尼迪因为脊椎的毛病,身上穿了支撑背部的护甲,此时依然直立坐着,只是身子稍微向左倾斜。
紧接着,第三颗子弹击中了肯尼迪的头部,并且掀翻了一大块头盖骨,血浆、脑汁喷射四散。杰奎琳惊呼:“老天!他们在做什么?老天!他们杀死了约翰,他们杀死了我的丈夫!”
期间,杰奎琳曾爬出车子到后盖,好像要抓住什么东西。虽然她后来解释说她是去捡拾肯尼迪被打飞的头盖骨,但许多人认为她这更像是惊慌中想要逃跑的直觉反应。
回到座位上的杰奎琳,将肯尼迪的头放在了自己的腿上,司机此时已踩足油门,飞速向最近的帕克兰纪念医院开去。
当肯尼迪被送进急诊室时,医生还不知道他已经失去了半个脑壳,虽然心电图显示心跳已经停止,但却还有微弱的脉搏,他们仍在极力抢救。
二十分钟后,肯尼迪才被宣告死亡。
凶手奥斯华:年仅24岁的“神枪手”?
肯尼迪遇刺后,地方警察立刻开始全面通缉凶手。
很快,他们就找到了射击地址:德州书库六楼最右边的窗口,并锁定了嫌疑人24岁的奥斯华。在实施抓捕时,奥斯华还枪杀了一名警察。
警方从联邦调查局找到了奥斯华的档案,发现他曾经参加过海军陆战队,在1959年曾投奔过苏联,后返回美国。
回到美国后生活一直不如意,精神也极其不稳定。他很难找到工作,因为雇主们都发现他难以相处,而且十分自大。
在刺杀肯尼迪的前一个月,他才刚刚经人介绍得到德州书库管理员的工作。这份工作的内容是将各学校订的书装入纸箱中,他对这份工作比较满意。
闲暇时,奥斯华很喜欢玩枪,常常坐巴士到郊外去练靶。他也热衷于政治,还自己成立了一个支持古巴的组织,可是这个组织一直都只有他一个人。
由于证据确凿:步枪、子弹壳、枪托和纸箱上的指纹,行凶之后被多人目击逃离现场,抓捕时射杀警员以及拒捕,联邦调查局在事发24小时内就确定了奥斯华就是凶手。
阴谋论持续不止,只因凶手太平凡?
但是,直到今天,关于这件事的阴谋论却从未停止过。
原因是整件事情太过离奇:凶手仅仅是平时喜欢玩枪,却能在三枪之内一枪穿喉一枪爆头,手段狠毒更像是黑社会的作风。更离奇的是凶手被抓捕后,居然在警察局内被人枪杀。
更多人不能接受这个结论的原因是:一个默默无闻的平民,居然能枪杀一个手握大权的总统?
然而事实有时就是如此简单,联邦调查局之所以能在24小时之内确定凶手,是因为所有的证据和证人都指向他。
最有力的证据就是子弹,因为每一颗子弹都不同,就像人的指纹一样。
1978年,美国国会再度调查此案时,使用了一种叫中子辐射测试的技术对比弹壳和子弹碎片,再度证明了奥斯华是肯尼迪遇刺案的唯一凶手。